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巴府发〔2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川府发[2011]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陈延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李树海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经伟宪 副市长
魏文通 副市长
侯中文 副市长
委 员:王良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玉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成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君凯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段 勇 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锦川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克勤 市监察局副局长
何小兵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明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长林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李俭昌 市农业局副局长
肖代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映军 市卫生局局长
方明恒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延发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甫 市质监局局长
李玉福 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何永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魏 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粮食局局长
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