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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巴府发〔2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川府发[2011]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陈延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李树海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经伟宪 副市长

  魏文通 副市长

  侯中文 副市长

  委 员:王良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玉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成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君凯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段 勇 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锦川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克勤 市监察局副局长

  何小兵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明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长林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李俭昌 市农业局副局长

  肖代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映军 市卫生局局长

  方明恒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延发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甫 市质监局局长

  李玉福 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何永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魏 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粮食局局长

  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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