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县(区)的通报
(淮政发〔201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异常激烈的竞争态势,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又快又好,确保前列,再上台阶”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300亿元大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41.43亿元,增长46.6%,增幅位居全省前列。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区)财政收入上台阶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0〕1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财政收入上台阶获奖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并授予清河、金湖、清浦、盱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涟水6个县(区)“2010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单位”称号。
希受表彰的县(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要向受表彰的县(区)学习,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