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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237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网络发言人制度是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互联网空间的延伸和拓展。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是新时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也是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平台和反映社会现实的重要窗口。当前,南通正处在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机遇叠加的黄金发展期,同时也处在各种矛盾集中凸显的社会转型期,在这样的形势背景下,设立网络发言人,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通过互联网及时、主动、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处置网民各类诉求,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政府网络发言人工作。

  二、加快建立政府网络发言人工作体系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网络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助理。网络发言人原则上由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或一名副职领导担任,网络发言人助理由一名中层干部或工作人员担任。各部门、各单位的网络发言人及助理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扎实的业务功底,熟悉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及相关政策,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善于运用网络技巧。

  在“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南通市政府网络发言人工作平台,对市级部门和单位的网络发言人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市民论坛”以及我市网民比较活跃的网络平台涉及南通的版块中,注册网络发言人ID,对其中反映本市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舆情(群众诉求、意见、建议)进行搜集和回复。

  三、准确把握政府网络发言人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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