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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农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粮棉油桑等大宗农作物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和省扶持大宗农作物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大宗农作物高产增效创建与管理工作;实施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肥料、农药、种子管理工作;负责农情、灾情、苗情统计工作,发布相关信息,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负责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的调度管理和使用监督;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

  (八)林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生态南通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管理;依法开展林木采伐、占用或征用林地、出林区木材运输、林区内木材经营加工、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林业)、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等许可与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畜牧兽医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依法开展动物诊疗、兽药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种畜禽生产经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畜禽人工授精人员资格等许可与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本行业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畜牧兽医行业标准和动物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计划、应急预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人畜共患病疫情的应急响应,组织扑灭动物疫情;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发布和防控监督;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

  (十)农机处

  拟订农机化发展目标、农机管理政策、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农机服务规范与作业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落实;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和农机运用、农机服务组织经营活动;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跨区作业;依法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及驾驭证的核发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农机推广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农机产品质量事故;负责农机柴油需求预测;负责农机交流合作及统计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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