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原市物资总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有关能源规划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加强统筹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五)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六)加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强化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传感网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组织实施。
(七)加强对重大工业项目的综合协调,加强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与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八)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工作。
(九)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煤电油运重要生产要素保障的综合协调,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研究分析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政策。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对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价格状况,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