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内容
(一)合理选点。各监测点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监测点为本地区的主导作物种植区域,种植集中连片,规模面积较大。
(2)监测点所在地块面积不小于3亩,并且种植模式完全相同。
(3)监测地块尽量涵盖本地区土壤类型(沙土、壤土、粘土等)和肥力水平(高、中、低),以便能代表本地种植水平。
(二)科学监测。具体要求:
(1)统一测定土壤水分常数。各监测点应先完成田间持水量、饱和持水量和凋萎系数测定,确定监测点的土壤水分常数,作为监测数据的计算依据。
(2)统一取样时间和方法。每月5日、20日取土样测试(假节日可就近调整)。如取样日降雨小于10mm,则照常采样;取样日降雨大于10mm,但小于25mm,在雨后3天取样;取样日降雨大于25mm,则在雨后5天取样;取样日前后遇连续降雨则不取样测定,但需说明情况并记载降雨量;水浇地在灌溉前后进行土壤水分测定。在每个监测地块内,按0-10cm、10-20cm、20-40cm、40-60cm分别取样测定(其中,0-20、20-40cm为必测层),最后取平均值。
(3)统一土壤水分测试方法。土壤水分测定的标准分析方法为烘干法,如季节紧也可采用酒精燃烧法,但必须在同一个监测点做烘干法和酒精燃烧法对比测定,求出校对系数,消除方法间系统误差。采用烘干法进行土壤水分测定必须配备烘箱、天平、铝合、环刀等,条件好的也可以配备土壤水分速测仪。
(4)统一情况调查和数据分析。省级土壤墒情监测点建立后,要对监测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土壤墒情监测点基本情况表(附件1)。每次取样化验后,按要求填写土壤墒情农田监测点数据原始记录表(附件2)和土壤墒情农田监测点土壤含水量原始记录表(附件3),将有关数据在“土壤墒情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请参考附件4)进行网上填报。根据土壤水分测定结果、土壤性状、土壤最大持水量、凋萎含水量和作物生长发育阶段的需水特征,给出土壤墒情评价,绘制土壤墒情变化曲线。
(三)规范土壤墒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次监测数据和土壤墒情评价分析;近期降雨、灌溉对土壤含水量的影响;土壤含水量是否满足作物播种或生长需要,当前作物生长情况,有关生产措施和抗旱措施的建议。季度和年度报告中,可根据作物生长季节和专项监测要求,进行不同年份降雨量和不同年度同期土壤含水量对比分析;无补充灌溉条件下降雨量对土壤含水量、施肥、作物产量的影响;有灌溉条件下降雨量对土壤含水量、施肥、作物产量的影响;现有提高土壤含水量的有效措施;未来季节中土壤含水量情况的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