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2007年国家级和省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农函〔2010〕116号)
有关县农业局:
我省2007年启动的国家级和省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已实施三年,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农农发〔2006〕8号,以下简称《国家验收办法》)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农〔2009〕160号,以下简称《省级验收办法》)的要求,需开展项目的省级验收。现就做好2007年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县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省级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和方法
(一)程序。首先由各国家级项目县组织县级自验和各省级项目县组织县级初验。各项目县要按照《国家验收办法》和《省级验收办法》要求成立验收组先进行自验或初验,形成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执行情况综合评价表(附件1)和书面验收意见。在各项目县通过县级自验或初验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后,我厅将组织省级验收组分别对我省20个2007年国家级项目县和10个省级项目县进行省级验收。
(二)方法。国家级项目县自验和省级项目县初验分别按照《国家验收办法》和《省级验收办法》进行。省级验收采取听取项目县汇报(用PowerPoint 演示文稿汇报)、查阅项目县各类资料、打分评价的方式进行,并由省级验收组形成省级验收意见和各项目县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执行情况综合评价表。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合同指标完成情况。
(二)组织管理。
(三)宣传培训。
(四)示范推广。
(五)资金管理和使用。
(六)农户对测土配方施肥的满意程度。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项目验收文件。包括省级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县向我厅申请开展省级验收的正式文件)、县级自验或初验有关文件、县级自验或初验的验收报告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执行情况综合评价表、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
(二)各年度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