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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计划财经处

  负责办理发展计划、沿海开发、民营经济、国土资源管理、金融保险、民政、信访、统计、税务、信息化、应急管理以及市政府机关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文稿起草工作。

  (五)农村经济处

  负责办理农业经济、农村改革发展、水利、海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文稿起草工作。

  (六)工业经济处

  负责办理工业经济及其改革、科技、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文稿起草工作。

  (七)服务业处

  负责办理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港口建设、铁路建设、旅游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文稿起草工作。

  (八)对外经济贸易处

  负责办理对外开放、对外经济贸易、口岸管理、政法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文稿起草工作。

  (九)城乡建设处

  负责办理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民族宗教、人民防空、政府法制、经营性土地出让和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文稿起草工作。

  (十)社会事业处

  负责办理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食品药品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文稿起草工作。

  (十一)应急值守处(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的应急值守工作和市长公开电话的接处;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会议通知、值班文电的办理工作;负责一般性突发事件专报信息的办理、上报及运转等工作;负责机要文电的运转工作;指导和督查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二)应急协调处

  负责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及组织演练等工作;负责《昨日要情》、《应急管理工作简报》编辑工作;负责指导、推进、督查和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和市各有关部门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或协助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与市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全市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指导各县(市)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和市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负责应急管理专业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开展全市应急管理资源的普查、整合,负责应急管理数据库的建立健全和数据更新;承担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秘书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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