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电子政务工作职责。
(二)加强应急、督查、调研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
(二)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审核市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省委、省政府及各委办厅局、外地发送市政府的公文。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向市政府的请示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完成市政府领导和上级研究部门布置的调研课题。收集、分析、报送宏观政策走向及兄弟地区政策动态,听取专家学者对重大战略问题的咨询意见,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市长公开电话的接处,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