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
(鄂发〔2010〕15号)


  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健全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就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中央提出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武汉城市圈获批“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湖北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既面临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也面临更大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压力。我省科教优势明显,在新兴产业若干领域已具备较好的产业基础和自主创新能力。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立足当前谋发展、着眼长远调结构的战略选择,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有利于巩固当前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在后危机时期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赢得发展主动权,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全面胜利;有利于发挥我省科教资源优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扎实措施,努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抢占先机,实现湖北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科学发展。
  二、加快培育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位置。发挥比较优势,强化自主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规模化运用与发展模式创新,营造良好环境,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发展一批重点产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加速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和国际化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逐步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
  (二)基本原则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政府引导促进要素集聚和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坚持自主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着力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坚持投资驱动与应用带动相结合,通过新应用带动新增长;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以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升。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产业布局合理的新兴产业体系;新兴产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重点领域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达到40家,超10亿元企业达到100家;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应用更加普及,促进节能降耗减排和带动就业取得明显进展,产业、科技、教育的结合更加紧密;新兴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中西部前列,部分领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到2020年,新兴产业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