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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对外劳务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对外劳务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着力规范我市对外劳务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南通对外劳务合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对外劳务合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沈振新 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薛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羌 强 市商务局局长、中共如皋市委副书记

  成 员:姜建宁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朱正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菊生 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金维枢 市商务局副局长、贸促会会长

  金志剑 市旅游局副局长

  徐爱民 市外侨办副主任

  孙进基 中共海安县委常委、副县长

  吴道建 如皋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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