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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县(市)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县(市)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通政发〔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市委、市政府加快现代民政建设进程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民政工作“规范化、社会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民政事业建设现代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本化工作水平,全面加强民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民生保障、为民服务、社会管理、民权维护等工作实效不断提升,为圆满实现南通“十一五”目标任务,加快基本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南通市2010年度民政重点工作任务书》的要求,经考核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启东市人民政府、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崇川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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