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机化重点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奋力开启农业基本现代化新征程,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1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机化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协调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机械化,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努力提高全市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至2015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5%以上,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90%,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5%,农机合作社机械化作业覆盖面达65%,初步形成农、林、牧、渔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部分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
三、工作要求
(一)水稻种植机械化推进工程。
围绕2011年创建省级“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市”的目标,各地要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优化水稻种植机械装备结构,整体推进水稻机插秧技术,提高性能先进、作业效率高、可靠性强的乘坐式插秧机数量占比。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控减直播稻,大幅度扩大机插秧面积。要巩固现有省级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快推进海安县创建步伐,确保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到2015年,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90%。
(二)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工程。
1.扩大覆盖范围。2011年各地要以力争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的目标,扩大农机户入社比例,大力组建农机合作社,拓展已建合作社的规模。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占农机总作业量的占比要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合作社作业面积占比达到65%。要鼓励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成立合作社,引导种田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村能人兴办合作社。要积极发展农机协会、农机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经纪人队伍,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各地要探索在四星以上合作社中建设农机维修和技术培训点,承担部分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