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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江苏南通江海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江苏南通江海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通政发〔201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江苏南通江海台湾农民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作为我市“三农”发展的一个崭新平台,已经国家农业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设立。为加快推进创业园开发建设,推动南通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推进创业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围绕南通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服务大局、共同发展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科技创新为依托、产业发展为支撑、工程项目为载体,广泛引进技术、品种、资金、人才和管理理念,推动两岸农业科技与经济的合作交流,将创业园建设成为“实现两地农业多层次宽领域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地产业高起点全方位互补与融合”的我国沿海地区两岸农业合作的典范。

  (二)目标任务。通过推进创业园建设,推动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到2015年,力争新办两地农业合作项目40个,合同利用台资30亿元,实际利用台资20亿元以上;通过打造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交流发展平台,着力培植我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一批大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成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群,建立两岸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二、规划编制与工作重点

  (一)编制规划。创业园规划总面积100平方公里,各园区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左右。其中,通州高效农业核心区位于通州区东社镇、二甲镇和金沙镇等;海安苏台农业合作示范区、如东蔬菜加工出口示范区分别位于海安、如东沿海地区;海门高档鲜食瓜果示范区(含商贸区)位于海门市沿江地区。市组织编制创业园建设五年总体规划,相关县(市)、区负责制订各园区五年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二)建设重点。创业园建设主要涉及高科技农业、高效设施农业、外向型农业、生态休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电子商务等领域。园区项目建设要相对集中,以台湾农业为主导产业,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典型示范功能,建设集科技、信息、培训、农资供应、农产品检测、营销等内容的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各园区要按照建设规划,明确发展重点,突出发展特色。通州高效农业核心区要重点围绕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需求,积极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强化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以现代高科技有效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海安苏台农业合作示范区要围绕“一城一区一港”,建设以紫菜良繁、种质保护、紫菜加工和交易市场为主体的中国紫菜城,建成以有机功能食品、生态旅游、精致农业展示与规模设施农业为主体的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打造以现代物流和休闲旅游为主体的中心渔港。如东蔬菜加工出口示范区要以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群为主,配套建设种苗育繁中心和规模生产基地。海门高档鲜食瓜果示范区(含商贸区)要集中建设一批优质特色鲜食瓜果设施栽培示范基地,重点建设特色农产品交易平台,建立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城,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峡两岸农产品商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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