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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构建“和谐物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构建“和谐物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10〕11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构建“和谐物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常州市构建“和谐物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物管”,提高业主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和谐物管”工作是一项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息息相关的系统工程,是平安小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其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努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业主自律意识,改善居住环境,营造和谐物管,创建和美小区,为建设和谐常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完善制度,有章可循。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总结我市物业管理发展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使物业管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以人为本,理顺关系。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依法加强管理、指导和监督;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经营、诚信履约、规范服务;业主要依法维权、履约尽责、民主自律。通过政府指导、企业诚信、业主自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促进物业管理主体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融合、互惠互利、和谐共处。

  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物业管理中呈现出的纠纷和矛盾纷繁复杂,创建“和谐物管”不可能千篇一律、一蹴而就,要针对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先试点、后总结、再推广,逐步实现“营造和谐物管、建设和美小区”的目标。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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