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做好第二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注:1.此表一式2份,一份审批后由本单位存档,一份由卫生行政部门存档。
  2.机构一般情况应当包括床位情况、医师情况、组织机构情况及诊疗量等。

  附件2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组织机构组建情况表

  表(一)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名称

 

市级考核机构名称

考核类别

所负责考核的医师所在机构名单

   
   
   
   
   
   
   
   
   
   
   
   
   
   


  表(二)

设区市名称

 

县(市、区)

县级考核机构名称

考核类别

所负责考核的医师所在机构名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