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建设工地配合广州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测评的通知
(穗建质[2010]948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和园林绿化)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文明指数专项测评方案>的通知》(穗创建办通[2010]23号)的有关要求,从今年1月份起,市创建办采用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基层评议的方法每月对市建委进行广州市公共文明指数专项测评并排名,为进一步加强工地管理,现将广州市公共文明指数专项测评与广州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挂钩。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评项目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设计方案》围蔽。
(二)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整齐。
(三)工地道路是否硬化或绿化。
二、测评地点
每区(县级市)抽查市属工程4个项目。
三、评分标准
(一)市创建办考评市建委监管工地无扣分(以市创建办考评结果通报为准),在广州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中奖励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良好评价各5分。
(二)市创建办考评市建委监管工地扣0.33分,广州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中对应扣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企业不良评价各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