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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技工院校综合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7.财政性经费:指技工院校从政府财政性经费渠道获得的学校办学经费和学校建设专项经费等。

  8.其他经费:包括原统计年报表中学校从公司经费、企业经费等渠道获得的学校办学经费和学校建设专项经费等,以及25项、26项以外的非财政性经费。

  9.招生人数:指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招生实到人数。其中:

  (1)高级班学生:指技工院校进入高级技工培养阶段的招生实到人数。

  (2)技师和预备技师班学生:指技工院校进入技师或预备技师培养阶段的招生实到人数。

  10.在校学生人数:指报告期末,技工院校实有在校学生人数。其中,高级班学生、技师和预备技师班学生,指实际进入对应的高级技工、技师和预备技师培养阶段,接受学制教育的学生数。

  11.培训社会人员人数:指报告期内技工院校培训社会人员的人次数。其中:

  (1)失业人员:指培训时出具了相应失业证明的人。

  (2)劳动预备制人员:指城乡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在就业前参加1-3年职业培训的学员。

  12.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技工院校毕业生已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数以及已升学人数。

  (二) 人社统OS1号表栏目关系

  甲栏:(1)=(2)+(3)+(4)+(5)+(6)+(7)+(8)+(9)。

  宾栏:(1)≥(2);(1)=(3)+(4)+(5);

  (6)≥(7);(6)≥(8);(6)≥(9);(6)≥(10)+(14);(9)>(19);

  (10)≥(11)+(12)+(13);

  (14)≥(15)+(16)+(17)+(18)+(19);

  (20)≤(10)+(14)

  (21)≥(22)+ (23);(24)=(25)+(26)+(27);

  续表:

  甲栏:(1)=(2)+(3)+(4)+(5)+(6)+(7)+(8)+(9)。

  宾栏:(28)≤(1);(29)≥(30)+(31);(29)≥(32);

  (33)≥(34);(33)≥(35)+(36);(33)≥(37);(33)≥(38);

  (38)≥(39)+(40);(38)≥(41)+(42)+(43)+(44);

  (38)≥(45);(39)≥(46);(40)≥(47);(45)≥(46)+(47);(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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