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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村工程建设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第一阶段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村工程建设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第一阶段先进单位的决定
(宛政〔2011〕5号)


  为加快我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村建设进度,建设一流工程和移民群众放心工程,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圆满完成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迁安任务,自2010年11月份以来,在全市第二批55个移民新村建设中分两个阶段集中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有关县市区和移民安置指挥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移民干部无私奉献、团结拼搏,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市第二批移民房屋和新村公益设施主体工程已分别完成了87%和85%,建设进度和质量均走在全省前列,为第二批移民顺利搬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分别给予邓州市954万元、淅川县406.7万元、唐河县550.8万元、社旗县455.7万元、新野县132.9万元、卧龙区285.9万元、宛城区117万元,用于奖励完成建设任务出色的有关乡镇、施工企业、质监机构、监理单位和配合单位;给予南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30万元奖励。具体奖励单位和奖励额度由市移民安置指挥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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