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安夏花园(珠吉)已建九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穗价函〔2010〕532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报安夏花园(珠吉)已建九层经济适用住房住宅销售价格的函》(穗住保函〔2010〕436号)收悉。经审核,现对安夏花园(珠吉)已建九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函复如下:
一、安夏花园(珠吉)已建九层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基准价为3775.17元/平方米,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当以基准价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应当不大于零。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基准价上浮10%的浮动上限,下浮幅度不限。具体单元销售价格,请及时抄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