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暖房子”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政函〔2011〕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和“暖房子”工程建设职能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城市人民群众冬季居住舒适度、改变城市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截至2010年10月末,全省“暖房子”工程超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改造撤并小锅炉房811座,减少1666.42万平方米污染严重、产能落后的供热能力。加强热源建设,净增供热能力5580.48万平方米,改造陈旧供热管网818公里。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985.06万平方米,其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582.06万平方米。启动了全省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同时,在全省“暖房子”工程建设中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干劲,进一步推动全省“暖房子”工程的持续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授予延边州“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推进工作优秀市州”称号,
长春市等5个城市“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推进工作优秀城市”称号,松原市等4个城市“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城市”称号,长春市公用局等100个单位“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授予任晓强等300名同志“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暖房子”工程工作中再立新功。
省政府号召,各地、各部门和参与“暖房子”工程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以“暖房子”工程建设为己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攻坚破难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埋头苦干,坚持原则,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吉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推进工作优秀市州、优秀城市、先进城市名单
2.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3.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1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推进工作
优秀市州、优秀城市、先进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