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市长(专员)负责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省各市(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坚持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重要举措,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市长(专员)负责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调动各市(地)投身产业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市长(专员)负责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授予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黑河市、绥化市政府一等奖;授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双鸭山市、鸡西市、七台河市、伊春市、鹤岗市、佳木斯市政府二等奖。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从今年起,我省要大力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打好项目建设三年攻坚战,集中建设一批牵动全局、关系长远的大项目,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筑牢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希望受表彰的市(地)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加大力度,以产业大项目建设为抓手,集中精力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推动全省产业项目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