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突发事件风险评估。进一步落实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建立和完善对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等机制,适时发布各类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二是完善行业突发事件预警预测机制。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性质、特点、发生规律等因素,在分析总结历史同期有关数据的基础上,不定期地进行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制定防范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立足全市现有信息发布系统,理清各系统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建立全市性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网络,将各类接报平台接到的信息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及时汇总和研判,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提高预警信息的时效性。
(四)严格落实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一是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通过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等途径,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和报送能力,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按规定及时报送。二是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充分利用媒体和记者的社会信息源作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注重从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上获取有关重要信息,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渠道。三是强化信息报送责任。注重做好重要节点突发事件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不断积累信息处理经验,提高信息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发事件信息的潜在价值。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对于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一是推进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细化。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门别类重新梳理突发事件处置流程,修订完善流程图,逐步建成“流程库”。同时,制定应急办内部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辖市区、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提高处置流程的针对性。二是建立完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的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信息畅通,处置快捷。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应急平台的协调指挥作用。加快建立高效适用的应急平台,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挥能力。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与上级平台建设要求相结合,推进市应急平台功能二次开发。加快完善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推动国土、规划、城乡建设(水气、路灯)、交通运输、卫生、城管、电力等部门应急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进一步丰富GIS地理信息图层内容,争取年内完成应急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任务,尽快建立市、部门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及联动部门之间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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