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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行2010年常州市迎省运“全民健身日”群众健身展示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行2010年常州市迎省运“全民健身日”群众健身展示活动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2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今年10月,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将在我市举行。为进一步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在全市营造喜迎省运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举行2010年常州市迎省运“全
  民健身日”群众健身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8月8日上午7:30
  二、活动地点:青枫公园北大门广场(市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钟楼区政府对面)
  三、活动内容
  1.常州市迎省运“全民健身日”群众健身展示活动启动仪式;
  2.常州市迎省运“全民健身日”群众健身健步走活动;
  3.常州市迎省运“全民健身日”群众体育健身展示活动;
  4.常州市迎省运“全民健身日”体育集邮展览;
  5.常州市迎省运国民体质测试义务咨询活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2010年全市迎省运“全民健身日”群众体育健身展示活动,主会场设在青枫公园,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戚墅堰区设立分会场。各辖市、区要把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落实重点。根据《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期间,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各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要集中组织开展体质测定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以及其他各类体育社团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全民健身日”活动提供健身指导和服务。
  3.加强宣传。各辖市(区)、各单位要把宣传“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本地区、本单位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情况以及广大市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各辖市(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全民健身日”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将把各辖市(区)、各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全民健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辖市(区)、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资料和总结材料报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联系人:陈 中,联系电话:8568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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