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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省千家企业节能培训班(第五期)的通知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确保辖区内相关企业参加培训。省节能监察中心要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设置的监察,对未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的依法加大监察力度。

  (三)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妥报名回执(如需住宿,请在回执中注明),并于7月5日17:00时前将回执传真至省节能监察中心。报到时请提交大一寸的彩色近照2张以及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备案用)。

  附件:省千家企业节能培训班(第五期)报名回执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张娜,电话:020-83133482;省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孙湧如,电话:020-83353342,传真:020-83352049,电子邮箱:peixun@gdecc.cn)

  附件:
  省千家企业节能培训班(第五期)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入住时间及要求

 

 

 

 

 

 

 

 

 

 

 

 

 

 

 

 

 

 

 

 

 

 

 

 

  注:房间可以为单间、标双(单住、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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