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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填报汽车以旧换新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填报汽车以旧换新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的通知
(粤经信商贸〔2010〕56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将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为做好补贴资金的后续发放工作,请各地认真填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6月28日前传真至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附件: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2.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廖玮,电话:020-83133316,传真:020-83133349)

  附件1: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项 目

车 型

车辆数(辆)

补贴金额(元)

补贴老旧汽车

中型载客车

 

 

载货车

中型

 

 

轻型

 

 

微型

 

 

合 计

 

 

补贴“黄标车”

载客车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轿车

 

 

载货车

重型

 

 

中型

 

 

轻型

 

 

微型

 

 

专业作业车

 

 

合 计

 

 

财政已下拨资金(元)

 

预计资金缺口(元)

 

备注:统计数据以通过商务部门审核车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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