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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材料的审核报送参评工作;负责系统人才工作,承担委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协助党组做好机关统战、侨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综合处(研究室)
  参与拟订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对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负责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委机关内综合性调研活动,指导协调经信系统的调研工作,组织实施省、市下达的重大调研课题;组织撰写编史修志等材料;负责国内外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四)产业政策处(市汽车工业办公室)
  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和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承担车辆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牵头承担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参与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有关工作。
  (五)经济运行处
  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对全市工业和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经济新增长点的培育和监控工作;协调缓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矛盾;组织协调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承担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工作;管理市级药品储备,组织实施发生重大灾情、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的药械调度;承担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会展和售后服务等,指导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组织和引导企业开拓市场,指导企业建立市场营销体系;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反恐等有关工作;承担市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产业投资处(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授权和分工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规定申报、实施和监督国家和省相关专项计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和安排;按规定承担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购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的审核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对拟上市企业的融资项目进行审核,监督募集资金的投向;指导银企沟通合作与直接融资工作;监督管理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联系和指导有关投资类中介机构;承担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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