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1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二日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原市无线电管理处的相关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给市商务局,能源规划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增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统筹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组织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做强做优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5.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6.强化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保障的综合协调,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政策。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对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