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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评估。
  (九)研究提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上报工作。负责沿江开发相关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修订和组织实施《常州21世纪议程》,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发展的综合规划,组织推进列入市重大项目的信息化工程建设;牵头拟订信息化建设投资年度计划,会同平衡管理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参与政府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市信息中心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经济协作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经济协作,组织协调东西部合作和江苏南北挂钩帮扶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信息处理、接待、保密以及委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委内资产管理及后勤行政财务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计划及动员预案,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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