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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运会期间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三类控制区为以上一类和二类控制区范围以外的全市其他区域。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可申请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开工复核:
  一类控制区:可申请开工复核的有室内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工程。但不得实施以下施工作业: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筑、拆除工程、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夜间施工、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喷涂和粉刷、以及产生噪声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打磨、刨、切割、冲击、打桩等工艺的施工。
  二类控制区:不得实施以下施工作业: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喷涂和粉刷、以及产生噪声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打磨、刨、切割、冲击、打桩等工艺的施工。
  三类控制区:不得违反《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穗府[2009]43号)中“六个100%”的要求,即要严格做到: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包括暂未开发地块、停工缓建工地、在建工地内的裸露场地等3类,闲置3个月以上的场地全部绿化,闲置3个月以内的场地全部覆盖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突发抢险工程:按既有的应急预案执行,但须采取严格的防止扬尘、控制噪声措施,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
  三、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受理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企业生产复核的范围
  一类控制区内的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不得生产。在二类及三类控制区内,根据实际需要由市建委牵头,考察选择市场信誉高、文明运输好、有能力承担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应急抢险工作的若干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并经市建委复核同意后在“广州城市建设(www.gzcc.gov.cn)”网公布,经市建委复核同意的企业在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可以继续生产,以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供货,并为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的应急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四、管理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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