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先进集体的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粤价函〔2009〕952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1877号)精神,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已于6月30日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充分肯定。
为表彰先进,激励进步,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我局对2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参照各市的自评情况,评出广东省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先进集体8个:韶关市物价局、广州市物价局、云浮市物价局、中山市物价局、东莞市物价局、湛江市物价局、揭阳市物价局、阳江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