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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浙政发〔2011〕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极为复杂的一年,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各项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政府直属44个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的通知》(浙政办函〔2010〕47号)以及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认真考核和评价、评议,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省发改委等18个单位为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其他26个单位为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现将优秀单位名单通报如下:
  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环保厅。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创先争优,扎实开展工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参加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参加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单位名单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监局、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侨办、省人防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省经合办、省供销社、省残联、省农信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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