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审计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粤价〔2010〕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监局、纠风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7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对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推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大意义,是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全省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省建立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物价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监局、省纠风办、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任联席会议成员。各地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做好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三、统筹安排,分步开展。本次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主要是部署工作与进行调查摸底;二是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所有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自查、清理;三是重点治理阶段(9月-10月),由物价部门牵头开展各项清理涉企收费工作和专项检查,并组织开展督查;四是总结整改阶段(11月)。具体详见《广东省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方案》(附件2)。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