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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宛政办〔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突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保护,狠抓环境综合整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环保目标管理、秸杆禁烧、生态示范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环保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镇平县人民政府等36个环保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郝华敏等90名环保工作先进个人以及内乡县人民政府等11个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单位、魏新超等54名秸秆禁烧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对内乡县人民政府等5个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各奖励10万元;对市监察局等6个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5万元;对西峡县桑坪镇等8个荣获省级生态乡镇称号的乡镇各奖励5万元,对卧龙区谢庄乡小王沟村等35个荣获省级生态村称号的行政村各奖励3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环保工作,认真落实污染减排各项措施,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10年度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3.2010年度全市生态建设示范工作表彰奖励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环保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0个)

  镇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南召县人民政府  淅川县人民政府

  社旗县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西峡县人民政府  方城县人民政府

  内乡县人民政府  卧龙区人民政府

  二、环保工作先进单位(16个)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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