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1年市县两级修志工作任务和提供许昌大事月报许昌年鉴资料的通知
(许政办[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二五”规划》,确保完成全市史志工作目标,现就2011年市县两级修志工作、编纂县(市、区)志书以及提供《许昌年鉴》、《许昌大事月报》资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1年市县两级修志工作
(一)实施精品战略,争创名志佳志。对于即将进入出版程序的《襄城县志》,要严把质量关,达到精品志书的质量要求。对于正在编纂的《魏都区志》,要确保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文风端正、数据图照齐全,力争在2011年完成高质量的评审稿,召开省、市、区三级志书评审会。
(二)提高各县(市、区)综合年鉴的编纂质量。根据《
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各县(市、区)要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已编纂综合年鉴的各县(市、区)史志办,要提高质量意识,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翔实、体例严谨、文字简练、编校精确、印制规范。
(三)加强各类史志书籍的编纂。各级史志机构要认真按照《
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编纂具有地域特色的专业志、部门志、行业志及各类史志书籍。根据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对许昌文化特色志书编纂的要求,禹州市史志办要在2011年完成《禹州钧窑志》的印刷出版任务;长葛市史志办要在2011年完成清康熙三十年《长葛县志》、《长葛历史文化研究集》、历史名人《钟繇》的校点及编辑出版任务;许昌县史志办要在2011年完成《档发志》的资料征集任务;鄢陵县史志办要在2011年完成《鄢陵花卉苗木志》的印刷出版任务;襄城县史志办要在2011年完成《中州第一禅林-乾明寺》一书的印刷出版任务及明·嘉靖《襄城县志》的整理出版工作。
二、关于《许昌大事月报》编纂工作
《许昌大事月报》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专为市、县(市、区)等领导提供重大信息和决策服务的内部月刊。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每月信息的报送工作。各单位报送的稿件内容要贴近领导需求,从社情民意、群众所急入手,讲求真实性、时效性,并于每月月底前经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审定后报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