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7线长葛北段改造工程监管小组依据现行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本着监督、服务、指导的原则,通过对长葛市政府和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设程序、步骤的监管,使项目的建设程序合规、质量达标。
二、监管内容
(一)规划方面:长葛市政府和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市规委会批准的规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确需变更应报请市规划局技术委员会和许昌市规划委员会批准。
(二)设计方面:长葛市政府和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市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应书面报请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涉及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或省公路局批准的设计内容时,应通过市级相关部门上报。
(三)运行程序、制度建设方面
1.建设程序:长葛市政府和项目法人应按照交通公路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办理各项手续。根据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依法确定投资人;根据项目情况办理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和压覆矿藏、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工程许可;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手续。
2.有关从业单位资格要求
(1)对BT投资人的要求:长葛市政府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定投标人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融资能力;具有满足该项目建设的技术力量和管理人才;具有协调地方关系、解决突发事件、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能力;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2)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项目法人在招标确定施工企业时,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标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为二级以上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质检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具有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公路施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