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施工安排
(一)前期工作。2011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各种手续。长葛市政府要落实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全力抓好落实。征地拆迁工作于2011年2月启动,4月31日前完成。
(二)施工准备。施工单位要于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三通一平”和围挡搭建施工,做好开工准备工作,达到全面开工条件。
(三)施工计划。施工工期为17个月(2011年5月1日-2012年9月底)。
1.主体工程施工。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9月15日。
2.附属工程施工。抓紧做好前期工作,2012年3月底辅道工程开工,2012年9月底前建成使用。
3.收尾及交工。安排组织主体工程交验、围挡拆除及现场清理,全部工程于2012年9月底前完工。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责任。市交通公路部门负责争取部、省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长葛市政府负责筹措。长葛市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对该项目的建设负总责。具体负责实施的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交竣工验收、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等工作。长葛市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指挥长、主管副职为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建设指挥部每周五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精心组织。长葛市政府要坚持规划引领,严格按照市规委会批准的规划及施工要求实施。要严格按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按照交通公路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办法等要求,加强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程序合规,建成优质工程。
(三)强化监管。该项目实行规划、设计、监理“三统一”,费用从部、省补助资金中支付。市政府成立由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公路、监察等部门组成的监管小组,依据《国道107线长葛北段改造工程监督管理办法》对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管和指导。长葛市政府要自觉接受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
国道107线长葛北段改造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道107线长葛北段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