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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汴政办文[2011]15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编制好市政府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现就201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开封复兴的重大决策,坚持“四个重在”,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更加突出科学发展、更加突出改善民生、更加突出社会热点、更加突出地方特点且条件比较成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为开封复兴提供法制保障。
  二、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应当写明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法律依据、制定的必要性、重点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起草工作情况、主管领导和承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填写《开封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三、请各部门务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开封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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