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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1000万亩水田生产基地建设暨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1000万亩水田生产基地建设暨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1〕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水务局制定的《哈尔滨市1000万亩水田生产基地建设暨2011年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哈尔滨市1000万亩水田生产基地建设暨2011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粳稻生产基地的指示精神,加快实施“强县”战略,推进我市水田生产基地建设,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收入,将水田生产基地建设作为全市“十二五”期间农业重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3年新增1000万亩粳稻基地的战略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基础设施现状和灌区水源条件,本着大力发展地表水灌溉、适当控制井灌,优先发展基础条件好、水源有保证地区水田生产基地的原则,挖掘现有灌区潜力,重点发展一批沿江提水灌区,适当发展小型灌区,集中打造1个200万亩、3个100万亩水田大县,全力扩大各区县(市)的水田生产面积,利用3年时间建成1000万亩优质粳稻生产基地,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实现“强县”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11-2013年,全市新增水田面积273万亩(达到1000万亩),其中依兰县44.57万亩、通河县40.54万亩、木兰县40万亩、巴彦县33.74万亩、呼兰区21.94万亩、五常市17.04万亩、延寿县16.9万亩、阿城区14.2万亩、道里区13.1万亩、方正县11.7万亩、尚志市8.39万亩、道外区4.57万亩、宾县3.7万亩、双城市2.01万亩、香坊区0.6万亩。

  2011年,全市确保完成水田发展任务75万亩,力争完成80万亩;估算总投资11.87亿元,计划修建配套建筑物2293座,清挖渠(沟)道1825.63公里,维修新建泵站132座、塘坝282座,打机电井2814眼,总工程量966.14万立方米。各区县(市)具体发展目标是:木兰县15万亩、巴彦县11.11万亩、通河县10.21万亩、延寿县8.7万亩、依兰县6.27万亩、方正县6万亩、呼兰区5.59万亩、五常市5万亩、阿城区3.4万亩、尚志市3万亩、道里区1.51万亩、宾县1.5万亩、道外区1.3万亩、双城市1.21万亩、香坊区0.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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