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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0〕74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按照《2010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粤经信节能〔2010〕138号)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扎实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010年是我省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年,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全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当前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从实际出发,研究加快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发挥中介服务的作用,加快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步伐,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作经验总结,对于各地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我委将通过经信简报专刊、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做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展调查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省清洁生产工作进展情况,我委拟建立清洁生产工作定期报送制度。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摸清本地区清洁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XX市XX(上半)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报送表(暂行)》(见附表)要求,认真填报有关信息,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9月10日前报送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自2011年上半年起,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每年1月底、7月底前,将上年和本年上半年清洁生产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我委。

  三、组织推荐第十批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

  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推荐第十批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对本市正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督促其如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要求上报申请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同时,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推荐一批已获得“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优秀企业申报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的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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