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创新〔2010〕77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0〕494号)和《关于开展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0〕497号)的有关规定,经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首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名单。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广州新一代通信设备和终端产业基地、深圳液晶平板显示产业基地等14个产业基地为第一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各产业基地要把产业基地建设与促进当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产业基地总体规划,尽快报当地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或由当地市政府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印发实施,充分发挥省市共建的优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发展。
三、各产业基地要抓紧研究制订促进产业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按要求落实财政配套政策,大力支持产业基地内关键技术突破、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市场推广应用等重大项目建设。
四、各产业基地要加强招商引资引技,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专题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集中力量引进1-2个技术含量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项目,带动产业发展。
五、各产业基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或明确产业基地管理机构,营造有利于产业集聚发展的环境,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把产业基地建设成当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六、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是我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充分调动省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将以省市联动、合作共建的方式,由我委与产业基地所在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协议,集中资源和手段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发展。请各相关市尽快准备好协议文本报我委(协议提纲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