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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广东省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在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解决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政策、资金、市场等各方面资源,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倾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本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形成全省合力推进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重点地市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抓紧制定本市推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以及相关地市负责)
  (二)财政投入。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近期优先支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从自主培育、招商引进和产业支撑三个方面,重点扶持产业关键技术突破、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招商引资引技、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改造等项目。省现有财政扶持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省部产学研等)加大对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引导有条件的地市设立相应财政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资金支持。(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负责)
  (三)扶持政策。
  落实国家数字电视产业政策,制定我省彩电产业转型政策,进一步促进数字家庭产业发展。落实国家鼓励新型显示器件、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产业的财税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各项制度、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省统筹安排纳入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国税局负责)
  (四)人才支撑。
  依托“省部、省院合作”平台,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种渠道,加强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创新型人才培养,为产业化发展做好人才储备。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电子信息产业高端领军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为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以新技术新产业基础知识作为重点,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推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教育厅负责)
  (五)融资服务。
  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端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和成套设备出口的信贷支持,满足骨干企业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私募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上市融资等形式直接融资。加快推进省级担保机构试点工作,引进和成立担保机构,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银企合作,搭建融资信息交流与合作平台。(省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六)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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