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关于2011年金融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办〔2011〕3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金融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等单位联合制定的《2011年金融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按工作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2011年金融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工作要点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
福建保监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结合我省实际,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拓展金融作为空间,加大金融对“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作用,现提出2011年金融服务工作要点。
一、拓展信贷增长空间
(一)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按照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提高以市场手段调控信贷资金的能力,促进信贷资源配置向福建倾斜。鼓励驻闽银行根据我省信贷有效需求,积极争取各自总行在存贷比考核、贷款总量、授信业务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力争贷款增速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保持存贷比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各相关银行主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驻闽银行业监管部门协办)
(二)调整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支持银行通过提高信贷资产的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和加快对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两高一剩”项目的信贷退出等方式,盘活存量贷款。鼓励银行调整优化信贷投向、期限结构,加大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表外产品的拓展力度,促进信贷资源集约利用。(各相关银行主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驻闽银行业监管部门协办)。
(三)加大信贷资金调剂力度。积极通过委托贷款、总行直贷、银团贷款等融资方式,引入银行系统内外资金。努力拓展内保外贷、海外代付等业务,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合理利用外部信贷资源满足省内企业进出口贸易和“走出去”融资需求。(各相关银行主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驻闽银行业监管部门、省外汇管理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