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整方案适应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是配合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试点工作的开展,全省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一报销比例、统一起付线、统一封顶线,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也要全市统一报销比例、统一起付线、统一封顶线,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由统筹地区自行确定。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及《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范围》,统筹补偿方案的调整要与之相适应。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是新农合的基础工作,各地要提高对新农合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2011年,所有县(市、区)的定点医疗机构都要使用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即时补偿。要加强新农合信息的分析研究和利用,改善数据分析质量,提高时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信息为决策服务的作用。同时,要注重发挥信息化在改革监管绩效中的作用,增强新农合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监管效率。各地要不断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管理方式上水平。
四、继续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各地要继续认真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控,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二)加强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加强新农合基金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各统筹地区能够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三)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健全绩效评价制度。
各地要严格遵守报表填报制度,认真填写,按时报送,确保报表质量。要将新农合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新农合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将基金使用率、实际住院补偿比、受益率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四)认真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未完成新农合住院补偿情况网上公示的地区要尽快整理有关资料,在政府公众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基金风险防范意识。2011年一季度以前要实现所有统筹地区定期网上公示,对不按照要求定期公示的地区,将进行通报。
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采取综合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