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十三)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巩固“两基”成果,认真落实国家“强基育人教育工程”,完成国家投资8.2亿元54.15万平方米建设工程量的50%。稳步实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做好34所学校抗震加固和重建工作,重点完成老城区核心区4所中小学校改扩建项目;完成17所“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和65所“双语”幼儿园筹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双语”尤其是学前“双语”办学规模。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提高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例。(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十四)加强医疗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个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新建36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高标准规划建设1.6万平方米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升全市医疗卫生工作整体水平。成立喀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理顺管理体制,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落实好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完善以奖励为主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控制人口增长。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农村改厕7024座(含2008、2009年未完成2024座),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爱卫办负责)
(十五)加快发展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切实抓好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新建22个村(社区)文化室和24户“农家书屋”,
安装10套全民健身系列器材,建设10个村篮球场;完成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输中心和多功能演播大厅建设,新建8个乡镇农村广播影视服务管理站。完成《喀什噶尔学》的出版工作,切实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修缮,做好喀什噶尔民歌、十二木卡姆、铜雕技艺、建筑雕塑艺术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加大对各类出版物和网络的监管,坚决打击制作传播反动、腐朽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文体局、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
(十六)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民生服务体系、公共事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公益性岗位就业300人;解决200万元小额信贷担保资金,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成劳动技能培训13000人,新增就业和再就业10200人,力争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4.9万人,劳务经济和非农产业收入达5亿元,人均282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4.9%。(社保局、人事局、农业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