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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2010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借助于各省(市、区)食品行业管理部门领导率团和展会期间采购商云集的优势,我省代表团拟组织“广东食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论坛”、“粤浙生产流通企业对口洽谈会”和项目签约。

  五、布展方案

  广东展区按整体特装和企业标摊为主、辅以企业特装设计。布局应突出广东建筑装饰艺术风格和岭南食文化特点。

  标准展位按凉茶、饮料、调味品、焙烤食品、肉制品等产业分区布展,并设家电,餐、厨具展区。

  六、展会宣传

  广东代表团将公共宣传作为重点,加大整体形象展示和宣传,统一开展展馆外和展区内公共宣传。特别是借助由我委主管、省食协主办的《食经》杂志增刊编印5万册《<广东粮、珠江水>--广东展团》宣传册(暂定名),利用其赠阅范围广的优势,优惠企业扩大宣传,并邀请中央和省内外有关媒体参加宣传报道。

  七、收费标准

  按商务部规定,每个标准展位4800元,光地展位每平方米500元。为了更好地展示我省食品产业形象,减轻企业负担,每个标准展位政府补贴1000元,光地展位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实际收费:

  标准展位:3×3(米)(围板、楣板、基本照明、椅子2把、洽谈桌1张、5A220V电源插座1个、地毯):3800元/个展位(双开口加收10%)。

  光地展位(不少于36平方米):400元/平方米(未含特装管理费和电箱租用费)。

  八、具体要求

  (一)为做好食博会广东展团的各项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发动企业参展,确保展位落实,并请指定一名联络员,于9月13日前报送广东代表团组委会秘书处(展位分配见附表1)。

  (二)积极组织大型知名商贸流通企业以采购商身份到会洽谈采购。

  (三)督促各参展单位和企业应尽早报名、提前准备,并按要求填好“参展申请表”(附件2),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同时将展位费汇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帐号:360203751920004145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水荫路支行

  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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