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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招商推介会的通知

  (一)省外经贸厅:
  1.负责邀请刘昆副省长出席会议,负责刘昆副省长致辞稿;负责本厅领导讲话稿;
  2.负责邀请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负责落实新闻媒体报道;
  3.负责落实200名珠三角地区外向型企业代表和境外投资者参加会议;
  4.负责解决会议经费。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负责落实相关产业园负责人到会进行专题推介;负责本单位领导讲话稿;
  2.负责邀请各地级以上市经信局和省产业转移园相关人员参见会议,并请相关市经信局分别组织企业参加会议;
  3.负责落实有关行业协会参加会议,衔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落实有转移意愿的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4.负责提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情况介绍,并组织相关园区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三)省财政厅:
  负责本厅领导讲话稿,并提供推动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推动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
  (四)承办单位:
  1.负责会务工作;
  2.配合主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2:
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名单

  广东省企业家联合会      10人
  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      30人
  香港各级政协联谊会      20人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  10人
  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   10人
  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     10人
  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    10人

  附件3:
  参加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招商推介会人员名单

  填写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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