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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09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09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粤经信节能〔2010〕79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36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将考核初步结果报送我委。我委对各市上报的初步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汇总,对考核等级有疑议的企业进行复审和调整,形成了2009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绝大部分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评价考核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了2009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评价考核工作。

  (一)总体工作进度提前。

  根据国家对各省、千家企业考核的总体要求,今年考核任务比去年的时间总体提前。我委在认真总结2008年节能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2009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粤经信节能〔2010〕36号)。

  2009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共为159家。根据《方案》有关规定,2008年新增的60家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在今年首次纳入考核范畴,剔除11家由于关停等原因未考核的企业,以及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合并为1家进行考核,实际纳入省监管企业节能考核的企业为146家,比去年的91家增加60.4%。

  面对任务加重、时间提前的情况,绝大多数地市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省监管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并按时上报了初步考核结果。这充分体现了各地市对省监管企业节能考核工作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省政府对市政府节能考核该项指标不丢分。如佛山市在今年3月中旬起即开始准备,精心组织,邀请省内知名教授、专家等20人分成4个考核小组,召开专家评审研讨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集中精力开展工作,于3月底顺利完成了本辖区内26家省监管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送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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