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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09年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新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用表八)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二)认真做好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按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的要求及格式,及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的资格名称反馈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五、关于代评环境保护工程师技术资格问题

  一些市或省直单位因条件限制,不开展评审环保工程师技术资格,可由各市或省直单位职改部门出具证明,可委托我局中级评委会代评。

  六、评审收费

  我省职称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

  七、受理评审材料地点和联系电话

  广东省环保局职改办委托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受理评审高级(教授级)、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及收费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10楼1006室

  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王文瑞 020-83542898-1006

  叶伟莹 020-83554825

  其它有关事项联系人及电话:

  省环保局人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人:王雄

  联系电话:020-87504113

  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510045

  联系人及电话:王文瑞  020-83542898-1006

  叶伟莹  020-83554825

  附件:2009年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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