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汴政[2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国家大型普查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尉氏县等5个单位“2010年度统计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杞县统计局等124个单位“2010年度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通许县统计局等4个单位“2010年度统计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授予金明区西郊乡等10个单位“2010年度综合经济实力十强乡镇(办事处)”;授予张建歌等166人“2010年度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